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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07-11 点击:3098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00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以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为己任,先后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名优秀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一、招生规模本年度我校预计共有239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83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9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我校 2022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二、招生类别(一)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2022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学制和在校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四、招生方式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五、报考条件(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此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2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2022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做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通知。六、报名(一)推免生报名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二)统考生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按照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按时办理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事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特别提醒: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告。1.网上报名要求报考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5日至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注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若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选择填报,由此造成无法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责任考生自行承担。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考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注意事项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我校预计将在2021年10月公布各院系拟录取的2022年推免生名单,届时考生可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查询了解各专业推免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名额。七、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截止前,我校将在招生办网站硕士生模块(网址:https://zs.xmu.edu.cn/sss.htm)中公布和持续更新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一般分为学历(学籍)校验、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在籍研究生、同等学力以及非全日制考生的报考类别是否为定向等几种类型(含教育部下达的各类专项计划),请有关考生在2021年10月25日前提交相应类型所需补充的材料至厦门大学硕士招生指定邮箱:sszs@xmu.edu.cn,涉及不同类型的考生,请按不同类型分别发送邮件,以免信息缺漏。凡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信息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PDF格式)和其他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的电子版,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学历校验 +考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命名)。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 +考生姓名 ”命名)。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邮件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命名。4.在校在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姓名”命名。5.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提交: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成绩证明(须由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 B、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邮件名称请以“同等学力 +考生姓名”命名。6.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8.我校不接受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将进行认真核查,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八、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初试: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zs.xmu.edu.cn/info/1056/2939.htm)。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具体详见准考证)。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点说明。(二)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以报考时的学历码为准)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 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九、录取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十、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十一、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我省高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3〕479号)规定,现确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如下:专业全程学费(单位:元)第一学年缴交标准 (单位:元)备注一、学术学位专业1.海洋事务3300016500两年学制2.其余专业3300011000三年学制二、全日制专业学位1.公共管理硕士(MPA)3300016500两年学制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300016500两年学制3.其余专业学位3300011000三年学制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金融硕士10000040000三年学制2.会计硕士(MPACC)13800050000三年学制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MBA项目)258000129000两年半学制4.工商管理硕士(金融MBA项目)288000144000两年半学制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368000188000三年学制6.旅游管理硕士(MTA)9800049000两年半学制7.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10800054000三年学制8.公共管理硕士(MPA)8000030000三年学制9.法律硕士(法学)5400018000三年学制10.社会工作硕士5000020000三年学制11.新闻与传播硕士6800028000三年学制12.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9000030000三年学制13.公共卫生硕士4500015000三年学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十二、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年学生类型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硕士研究生1.1直博生,前三年1.3直博生,后两年0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年学生类型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硕士研究生0.60.12直博生,前三年1.51.8直博生,后两年03.3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3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4.三助一辅。学校设置众多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十三、住宿以及费用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2.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硕士研究生,以及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3.硕士研究生新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4.直博生住宿以及费用请参阅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十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2-2186219。2.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十五、其它说明1.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受理厦门大学报考点的报名及负责有关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招生办公室: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考试中心: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E-mail:kszx@xmu.edu.cn 网址 :https://kszx.xmu.edu.cn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 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07-11 点击:1506
    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一、招生规模本年度我校共239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83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7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我校 2021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二、招生类别(一)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学制和在校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四、招生方式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五、报考条件(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此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1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1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六、报名(一)推免生报名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二)统考生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特别提醒: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告。1.网上报名要求报考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注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注意事项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我校预计将在2020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21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七、资格审查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4.在校在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姓名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5.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6.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7.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将进行认真核查,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八、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初试: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二)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 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九、录取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十、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十一、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确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如下:专业全程学费(单位:元)第一学年缴交标准 (单位:元)备注一、学术学位专业1.海洋事务3300016500两年学制2.其余专业3300011000三年学制二、全日制专业学位1.公共管理硕士(MPA)3300016500两年学制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300016500两年学制3.其余专业学位3300011000三年学制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金融硕士10000040000三年学制2.会计硕士(MPACC)13800050000三年学制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MBA项目、OneMBA项目)21800090000两年半学制4.工商管理硕士(金融MBA项目)248000105000两年半学制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368000188000三年学制6.旅游管理硕士(MTA)9800049000两年半学制7.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10800054000三年学制8.公共管理硕士(MPA)8000030000三年学制9.法律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5400018000三年学制10.社会工作硕士5000020000三年学制11.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6800028000三年学制12.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9000030000三年学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十二、奖、助学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年学生类型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硕士研究生1.1直博生,前三年1.3直博生,后两年0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年学生类型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硕士研究生0.60.12直博生,前三年1.51.8直博生,后两年03.3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十三、住宿以及费用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新生除外)不安排住宿。2.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和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3.硕士研究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 / 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4.直博生住宿以及费用请参阅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十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十五、其它说明1.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受理厦大报考点的报名,负责有关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招生办公室: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考试中心: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E-mail: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 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9-25 点击:337
    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近20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50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0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我校 2020年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详见本简章第十二大点“奖、助学金”和第十三大点“住宿以及费用”),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本简章第七大点“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同时兼得。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9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特别提示: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0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0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同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网上录取程序才算完成。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告。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呈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预计将在2019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20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的PDF扫描件呈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8:30—14:30)。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 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录取 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预计于2020年3月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确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如下: 专业 全程学费(单位:元) 第一学年缴交标准 (单位:元) 备注 一、学术学位专业 1.海洋事务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2.其余专业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1.公共管理硕士(MPA)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3.社会工作硕士 33000 16500 两年学制 4.其余专业学位 33000 11000 三年学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金融硕士 80000 40000 三年学制 2.会计硕士(MPACC) 138000 50000 三年学制 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班、OneMBA班) 218000 90000 三年学制 4.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班) 248000 105000 三年学制 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368000 188000 三年学制 6.旅游管理硕士(MTA) 98000 49000 两年半学制 7.工程管理硕士(MEM) 108000 54000 三年学制 8.公共管理硕士(MPA) 80000 30000 三年学制 9.法律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 54000 18000 三年学制 10.社会工作硕士 50000 20000 三年学制 11.艺术硕士(含美术和艺术设计) 60000 20000 三年学制 12.公共卫生硕士 45000 15000 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5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类别的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新生除外)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和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 另外,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入住我校相应校区。 (三)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住宿条件: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五、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九年九月
  • 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5-21 点击:346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30余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20余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0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导师、科研、学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9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不享受奖、助学金,可以申请住宿,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经本人申请,可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2017年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同时兼得。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9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19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19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8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 2018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被录取。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预计将在2018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19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必须取得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失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初试时间: 2018年12 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大约于2019年3月中旬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5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住宿条件: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五、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八年七月
  • 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05-21 点击:692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3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23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48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导师、科研、学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8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不享受奖、助学金,可以申请住宿,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经本人申请,可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请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2017年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还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学金同时享受,另外,还可以享受高额的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8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8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7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18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10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18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报考条件详细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我校将根据国家最新的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招生政策,并随后公布于我办网页,敬请符合报考条件和有意向报考者进一步关注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7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 2017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被录取。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预计将在2017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18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初试时间: 2017年12 月 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大约于2018年3月中旬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附于本简章之后的附表。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5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
  • 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9-30 点击:322
    厦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79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77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2080名左右,专业学位约招169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我校以下22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我校各院系 2017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学制等信息请详见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等)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如果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请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2017年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还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学金同时享受,另外,还可以享受高额的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7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6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6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上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2016 年12 月 24 日至25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6 日进行)。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2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六年九月     
  • 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7 点击:616
    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27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23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37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学科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就业和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6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 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免招生方式和统考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 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接收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6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在职方向)、金融(在职方向)、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税务(在职方向)、金融(在职方向)、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 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4.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24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 年 9 月 24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对于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秘书邮箱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 一 ) 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2015 年12 月 26 日至27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8 日进行) 。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录取    我校将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专业    全程学费    第一学年缴交标准    备注     1.税务    80000元    40000元    两年半学制(分两次缴交学费)     2.金融    80000元    40000元    两年半学制(分两次缴交学费)     3.国际商务    80000元    40000元    两年半学制(分两次缴交学费)     4.工商管理(全脱产班)    128000元    64000元    两年学制     5.工商管理(半脱产班)    158000元    60000元    三年学制     6.旅游管理(全脱产班)    60000元    30000元    两年学制     7.旅游管理(半脱产班)    60000元    30000元    两年半学制(分两次缴交学费)     8.工程管理    69000元    23000元    三年学制     9.公共管理    60000元    20000元    三年学制     10.社会工作    33000元    16500元    两年学制     11.教育管理    42000元    14000元    三年学制     12.翻译硕士(英语笔译、日语笔译)    59000元    20000元    三年学制     13.翻译硕士(英语口译、日语口译)    69000元    23000元    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4年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研究生(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十二、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2188888 传真: 0592 —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 网址: 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十四、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7 点击:172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33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5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 36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学科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招生计划,递减学术型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就业和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5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 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接收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二 )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2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3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体检要求。    ( 4 )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5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 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3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4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即日起至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厦门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 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 对于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秘书邮箱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 一 ) 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2014 年12 月 27 日至28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9 日进行) 。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我校将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4年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2188888 传真: 0592 —2180256    E-mail : zs@xmu.edu.cn 网址: 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7 点击:865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14年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我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建立起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同时,我校将继续以“ 三助 ”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经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于2014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我校将继续给予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 。 同时, 2014 年我校仍有部分专业学位硕士只招收在职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请详见《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职专业学位硕士不享受奖助学金。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228 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34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 35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学科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招生计划,递减学术型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就业和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4 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 .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 211 工程 ” 、 “985 工程 ” 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 “ 基地班 ” )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 .外语水平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者。 各理工医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注意事项:    ( 1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或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均可。    ( 2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4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3 )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 ,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2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3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体检要求。    ( 4 )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4 年 8 月 31 日 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2013 年 11 月 14 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4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①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 附加条件: ①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    ( 3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国际商务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 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4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在职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厦门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址为: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 网报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每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 对于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b.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秘书邮箱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b.xmu.edu.cn  )    时间: 2014 年 1 月 4 日至 5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 月 6 日进行) 。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我校将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奖、助学金    2014 年我校继续实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的政策。同时,在职专业学位硕士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 〕 19 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 6000 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制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具体办法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或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b.xmu.edu.cn  )。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b.xmu.edu.cn  )。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考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校本部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 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需要住宿学生公寓的学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内说明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翔安校区双人包间: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思明校区四人包间: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三年制硕士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为全日制两年制硕士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两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学生宿舍申请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xmuz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 厦门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7 点击:548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 2008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2013 年将继续推行。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除委培和定向生外,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100 %可获得奖学金)。 我校将继续以 “ 三助 ” 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经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于 2013 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我校将继续给予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 。 同时, 2013 年我校仍有部分专业学位硕士只招收在职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请见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214 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34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 35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教育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招生计划,递减学术型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和生源情况确定。具体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 2013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Ⅰ、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 211 工程 ” 、 “ 985 工程 ” 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 “ 基地班 ” )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或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均可。)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者。 各理工医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我校 2013 年招生的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3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http://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 ,报名网址: http://zsb.xmu.edu.cn    Ⅱ、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72 年 8 月 31 日 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3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①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①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    3.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 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4 、 5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厦门大学2012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7 点击:573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在 2012 年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 三助 ” 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经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于 2012 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将给予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同时, 2012 年我校大部分 专业学位只招收在职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请见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在职专业学位考生须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如果被录取,考生的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216 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25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 3500 名左右(含统考生和推免生)。详见我校后期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 2012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 、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学术型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 211 工程 ” 、 “ 985 工程 ” 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 “ 基地班 ” )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 、外语水平要求: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 、我校 2012 年招生的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2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http://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8 月 25 日 —— 9 月 15 日 ,报名网址: http://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 、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5 、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 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或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从获得毕业证书至硕士入学之日)方能报考。如果被录取,考生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详情请见相关在职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 。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 、网上报名: 网址为: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 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每天 9 : 00-22:00 。确切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2 、现场确认: 每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特别提示:     ( 1 ) 对于 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额外履行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b.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秘书邮箱的程序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 2 )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 3 )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 //:zsb.xmu.edu.cn )      时间: 2011 年 1 月 7 日 至 1 月 8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 月 9 日进行)。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 、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2 年继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经学校决定, 2012 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学校为 2012 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设立:      1 、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三年);      2 、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 / 人 • 年;      3 、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 / 人 • 年;      4 、三等奖学金 0.8 万元 / 人 • 年。      特等 /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5% 、 35% 和 50% 。      (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 )。      (二)助学金:      学校为 2012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 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十、学费      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全程 3.3 万元 。      各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待物价部门核准后将于近期公布。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 、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ia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 O 一 一 年八月
  • 厦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7 点击:148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在 2011 年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 三助 ” 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94 个硕士专业及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士等 27 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 3500 余名(含统考生、推免生和联考生)。我校 2011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2—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含哲学、经济、法学、教育、文学、史学、管理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 、“985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我校 2011 年招生的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8月27日——9月25日,报名网址:http://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须 本科毕业后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大专毕业后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或已获硕(博)士学位后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提供 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3)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6、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联考的报考条件请阅相关的招生简章。(http//:zsb.xmu.edu.cn)。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9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各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11月14日。   请各位考生把握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b.xmu.edu.cn)   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我校经济学院2011年实行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将硕士研究生区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大类分类培养,具体复试要求请详见《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economic.xmu.edu.cn)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2011年继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我校正在调查研究奖学金政策,可能对原有奖学金政策作出适当调整,形成一个更加科学、更以学生为本的奖学金方案。 2011年研究生奖学金方案将于近期出台,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办和研究生院、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网页。   (二)助学金:   学校为2011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 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http://xsc.xmu.edu.cn)。   十、学费   各学术型专业:1.1万元/年,全程3.3万元。   工商管理硕士(全脱产、半脱产):全程7万元。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待物价部门核准后将于近期公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1600元/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ial:nzsb@xmu.edu.cn 网址: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 O 一 O 年九月
  • 厦门大学2005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16-07-27 点击:785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于1921年,素有“南方之强”的美称,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也是国家跨世纪重点建设的“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及中管(副部级)高校之一。MPA中心隶属于公共事务学院,成立于2003年11月,由原法学院的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人文学院的社会学系和经济学院的人口研究所三个单位组建而成。学院下设4个教学单位(政治学系、公共管理系、社会学系和MPA教育中心)、6个研究机构(人口研究所、政治学与行政学研究所、公共管理与政策分析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福建女性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农村社会保险研究中心)和3个实验室。   为培养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及《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5]34号)精神和要求,厦门大学200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以上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含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MPA招生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报考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考生,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其中,政府部门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员,还须按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经省级人事部门在《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非政府部门的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录取总额的20%。   福建省省直和设区市、县(区)在职报考人员须填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主管部门同意,持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申报表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分别由省委组织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党群机关人员)和省人事厅、设区市人事局(政府及事业单位人员)签署盖章。   考生可在厦门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xmu.edu.cn),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及资格审查   1、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首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25日,网址为:http://yjsy.xmu.edu.cn.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点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请登录“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查询。   3、报名地点。考生可选择到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嘉庚三号楼3楼)报名,也可就近在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报名地点报名,福建省的考生也可选择在福州报名点(设在福建师大)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fjnu.edu.cn/yjsc.   4、现场报名程序。考生到厦门大学现场报名时要出示网上报名号,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名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和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办法,考生必须亲自到场。   5、报名费。按全国学位中心规定收取320元整。   6、资格审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对考生资格审查的可操作性,今年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审查要求见学位办[2005]36号附件二)由我校研究生院综合办在录取前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获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同底板二寸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我校研究生院另行通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逻辑与数学)。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其余四门实行全国联考。联考科目内容请参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考生考试地点与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地点相同。厦大考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政治理论面试时间、地点联考后也另行通知。   五、录取   2005年我校拟招收160名(含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培养的MPA)。符合国家录取条件,由于我校已完成录取计划而不能录取者可调剂到相关院校。   六、研究方向和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1)公共政策分析(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门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与治理;(3)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4)税务管理;(5)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6)科技政策与管理(主要方向为孵化器管理)。具体培养方案请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xmu.edu.cn或MPA中心主页http://spa.xmu.edu.cn/查询。   七、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厦门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八、学费   学员须交纳学杂费。其中学费(培养费)总计3.6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情况特殊者可分两次交缴。   九、教学地点与学习方式   为更好地解决学工矛盾,今年除在厦门大学校本部外,还将在福州设立教学点。福州教学点设在省继续教育中心(省政府大院内,省政府办公厅干部培训中心五楼,电话:0591-87874526,87874527)。网址:http://www.fjcec.cn.省直单位和福州市周边地区学员一般可在福州教学点学习。   十、招生咨询   电话:0592-2186478(MPA中心)   联系地址: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或厦门大学MPA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大楼C座3层304)。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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